听证会开到村民“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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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纪大了,进城来回跑不方便,检察官把公开听证会开在我家门口,真是太贴心了。”近日,在宁海县的大山里的一个小村庄,一名听证相对人、两名听证员和三名检察官一起,召开了一场“家门口”的简易听证会,会上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感慨道。
张某某早期是一名猎户,2005年左右,张某某经常同村里人去山上打野猪、野鸭,便托他人购买了一把土铳枪,方便打猎。不料,枪拿到手以后,张某某就生病了,于是将土铳藏于家中的谷仓内。2021年12月27日,张某某在家里清理东西时发现了箱底的土铳,想到之前派出所来村里宣传过,私自藏枪属于违法行为。张某某立即主动把土铳上交至派出所。经鉴定,该把土铳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杀伤力。公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宁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检察官仔细审查,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考虑到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依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提出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举行公开听证。检察官认为,很多村里的老人因法治意识淡薄,从而非法持枪多年,如果把听证会开到村里去,不仅能方便群众,更能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22年11月14日,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带着电脑、打印机、案件材料等,驱车一小时来到张某某所在的小山村,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拟不起诉的理由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充分阐述,并就听证员所提问题进行解答。经过公开评议,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就村民容易涉及的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以及滥伐林木等常见罪名向村民以案释法,还就村民关心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邻里关系等涉及的部分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记者 吴向正 通讯员 叶凯文 李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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