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不合规食品 消费者获10倍赔偿 奉化通报了几则消费维权案例

昨日,奉化区法院通报了几则案例,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日常消费中保持理智,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购买到不合标准的食品


(资料图片)

消费者获10倍赔偿

没有生产厂家、日期,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保健品批准文号,包装盒上却赫然写着“主治:高血压、高血糖、冠心病、脑血栓……”

已经食用两个月的游客王先生,看着从奉化旅行时带回的“特产”感觉到不对劲,向奉化法院起诉了该店铺。

奉化法院审理认为,该产品作为一款食品未依法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宣称有保健药效,已经违反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店铺作为销售商“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退还货款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最终,王先生获得10倍赔偿。

预付卡消费维权难

法官调解促双赢

近年来,伴随电子消费和信用消费的快速发展,预付式消费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方式。

在理想情况下,预付卡经营模式可以让买卖双方实现双赢。消费者可以获得让利打折,方便支付;对商家而言,不仅可以融通资金、扩大规模,也能利用这种方式锁定客源。然而,一旦“爆雷”涉及的却是关乎消费者群体性的大事。

“之前和朋友团购了电影兑换券,没想到券还没用完,影院就闭店停业了。”握着100余张“空头支票”,小王将影院告到了奉化法庭。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法官了解到影院在疫情三年中艰难经营的不易,闭店停业是影院的无奈之举,而和小王有着同样“兑换券”的消费者还有近百位!通过消费联动协调机制,奉化法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摸底未兑券量,在诉前“一揽子”调解20余名消费者获得赔付,同时积极帮助影院尽快恢复经营。

2022年以来,他们已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部分化解潜在理发店、健身房、洗衣店等预付卡纠纷1000余件。

外地消费引纠纷

“共享法庭”帮了忙

“当时考虑到行程,没等到12315处理就返程了,没想到现在可以在家通过视频一次解决。”居住在省外的张女士点赞奉化区消费维权“共享法庭”。

原来,张女士在奉化溪口游玩时,提前向饭店预定了2000元的套餐,但之后饭店才告知张女士有人均350元的保底消费,2000的套餐升级成了4000元,导致很多菜品重复。

考虑到张女士已经归程,市场监管所通过“共享法庭”邀请溪口法庭法官参与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方案。

消费纠纷“共享法庭”由奉化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保委组织联合共建,设立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市监局、消保委在化解消费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宁波晚报记者吴冕 通讯员江艳 竺忆云 程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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