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政府消费券 有人“耍小聪明”被判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鄞州公安抓捕套取消费券的犯罪嫌疑人。

最近,“激情暑期·迎亚运享数币”宁波市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活动开启,一大波菜市场专用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正在涌来,总数达到33.3万个,总金额300万元,连续三个周末可嗨购。

本周六和周日,每天将发放菜市场专用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6万个,先到先得。许多人已经“摩拳擦掌”,坐等周末“薅羊毛”,美美逛一趟菜市场。

不过,有一点要注意:数币红包使用需合理合法,消费券“套现”可要不得。

政府投入“真金白银”,发放数币红包,本是为了惠民利民。一些不法“羊毛党”却动起了歪心思,和商家串通完成虚假交易,套现消费券,分账牟利。

这个行为看似“无本万利”,却“因小失大”——电子消费券套现是违法行为,行为人不论套现金额大小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已有许多套现消费券构成犯罪的案例。

今年,鄞州公安破获一起“空套”消费券诈骗案,抓获涉案人员102名,涉及非法套取的政府补贴数额达655万余元。许某等人先是在网上大量收购消费券,后注册空壳公司进行虚假交易,利用商家POS机进行网银结算等方式核销消费券,从而骗取政府的消费补贴。

无独有偶,去年余姚市某餐馆刘某与“羊毛党”丁某通过虚假交易合作套现消费券,分账余利。经查,刘某套取政府消费券补贴20多万元,丁某套取政府消费券补贴14万余元。今年4月25日,余姚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依法处理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消费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切莫贪图蝇头小利,要合理合法使用政府发放的消费券,遵守相关规则。

记者 徐卓蔚 实习生 陈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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