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在全省率先出台生态环境领域从轻减轻处罚清单

中国宁波网记者李芮通讯员王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今天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从轻减轻处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已正式施行。

这份清单具体涉及哪些内容,对中小微企业有哪些利好?一起来看↓

《清单》共有18项内容,涉及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加处罚款三大类,涵盖了建设项目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生态环境领域中的主要违法情形。

记者采访了解到,大部分条款是为宁波企业“量身定制”的,例如《清单》中的第16项,就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涉民生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单独作了从轻处罚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整改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涉民生工程(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畜禽屠宰厂等)的单位和个人(除涉嫌刑事犯罪外),可酌情在20%以下幅度内给予从轻处罚,且不得低于最低处罚金额。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了生态环境,产生了违法行为,但企业积极配合整改,执法单位可酌情在最高处罚额的20%以下幅度内给予从轻处罚。一般来说,生态环境领域都是以100万元为最高处罚额度,这就意味着企业最高可以减免20万元的罚款。

不止是这一项内容,《清单》中的各项内容适用范围广,地方特色鲜明,可操作性强,明确了每一个符合从轻处罚的适用情形,从轻裁量的幅度也有具体规定,这让执法查处更加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据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周英君介绍,宁波是全省首个出台生态环境领域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城市。

“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给予违法当事人容错纠错的空间,体现了执法部门的包容审慎与人文关怀,对于维护合法权利、体现公平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和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有着积极的意义。”周英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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