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播资讯】宁波一地拟出新规支持小区业委会炒掉这类物业 网友:全面推广
近日,《福明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里面全是干货,不仅明确了考核方式,还对考核奖惩作了详细说明,赶紧来了解一下。
《办法》明确,考核对象为福明街道辖区内各物业公司及物业服务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引领、基础管理、文明创建、垃圾分类、消防安全、经济发展服务、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等方面。
考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社管办具体实施,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征询意见、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对季度考核前40%的列为优秀档次,红榜公示;对季度考核末尾10%且60分以下的列为不合格档次,黑榜公示;剩余处于中间排名的列为合格档次,黄榜公示。考核结果在各社区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办法》明确了奖励方式——
对于考核上红榜的,根据排名,给予差别化奖励;设立进步奖,对于未进入红榜但与上季度比较名次有显著提升的,则同样给予奖励;但与上季度比较名次有显著下降的,则视情况取消奖励;另设年度金牌物业经理,对于当年四个季度考核都名列前茅的,给予精神奖励。
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物业管理处主任和服务人员代表,定期纳入优秀物业人才库,街道层面按政策给予个人享受参加大型会议活动、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安排工会竞赛活动等相关待遇,对物业管理单位在对外招投标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推荐。
在惩罚方面,《办法》明确了四大机制——
限期整改机制。评定为黄榜、黑榜物业单位必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予以降级处理,黄榜单位降为黑榜单位,黑榜单位书面上报对应公司总部及区住建局,建议纳入区级黑榜单位。
资补约束机制。享受政府补贴的黑榜、一票否决的物业单位,会同住建部门协商后,在政府补贴下发时由街道视情况决定暂缓发放或扣除部分比例奖励资金。
强制约谈机制。被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督查整改、或群众投诉长期工作不到位引发严重后果的,街道办事处责成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予以警示约谈,达到行政处罚的给予立案处理;同时约谈社区书记及小区业委会主任,要求其履行职责,督促物业进行整改。
物业退出机制。物业管理失信失职予以抄告淘汰,由社管办每年年底上报区住建局,提出取消先进评选资格、削减政府补贴额度等建议。连续三次上黑榜公示的单位,街道社管办支持该业委会按规定提请到期解约或提前解约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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