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竟长期驾驶被查封车辆 江北检察数字化监督破解车辆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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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传统办案手段,我们很难这么快就查出被扣押车辆的相关线索,数字监督的确为破解财产执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近日,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向记者说起了数字监督在专项行动中的巨大作用。据介绍,近来,江北区检察院会同有关单位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执行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江北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6月,江北区检察院在深入开展涉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江北区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许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经了解发现其驾驶的正是被查封的车辆。办案人员意识到其他被执行人也可能驾驶着被查封的车辆,遂调取了近年来执行案件数据和车辆查解封记录,并运用数字监督模型筛查出900余条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被查封车辆的数据。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封法院享有对被查封财产的处置权。为便于法院落实整改,同时避免因财产残值过低导致处置无意义,江北区检察院先向宁波市车管所调取了相关车辆的购买和查封信息,并从中筛选出由江北法院首封且价值较高的35辆机动车。之后江北区检察院从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的相关信息入手调查相关车辆的近况,经过大数据模型的再次过滤,最终查明有17名被执行人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仍在长期驾驶被查封的车辆。

不久前,江北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出被查封的车辆,并视情追究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江北区法院回函全部采纳,并向被执行人发出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经江北区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已促使多名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多辆车辆被实际扣押、1名被执行人因非法处置被查封的财产被立案侦查。

此外,江北区检察院经调研发现智慧停车能够实时发现驶入泊位的被查封车辆,遂联合法院治理合力,制定相关意见,着力从源头上解决被执行车辆扣押难题,促进车辆执行活动依法有序开展。(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马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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