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第二批12个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名单 象山入选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 2022-11-07 22:43:00
(资料图)
11月7日,记者从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打造县域绿色低碳发展样板,浙江省发布第二批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名单。在去年第一批温州乐清市、绍兴上虞区、台州路桥区等11个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的基础上,第二批共确定12个创建单位。
据介绍,低碳试点县分为产业绿色转型类、能源低碳发展类、碳汇能力提升类、综合类等四大类,其中综合类侧重于建筑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发展、居民绿色生活推广等。
低碳试点县建设应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目标,聚焦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碳汇等关键领域,探索出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可复制性的低碳转型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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