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名主犯被判刑5年6个月 宁波这起“烟花大案”落幕 每日消息
资料图:要销毁的烟花爆竹。本文图片由港航公安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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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张立 周宁
“三年来他躲在民房顶楼不出门,吃喝全靠他人投喂……去年年底,我们才成功将其抓获。现在,他终于被判了。”5月30日,随着最后一名在逃主犯龚某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市公安局港航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们松了口气。法槌落下,标志着这起公安部督办的非法出口烟花爆竹大案可以圆满落幕了。
今天上午,港航公安通报了案件相应情况。据悉,这起“烟花大案”共有涉案人员15人,公安机关共缴获、销毁了13个集装箱内的11591箱“赃物”。同时,这起案件也是2019年宁波市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以来联合侦办的最大案。
资料图:民警将涉案人员带回警局
2019年9月,港航公安接到一条由海关移交过来的涉嫌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的案件信息。在立案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几十起“小案”作案手法类似。通过线索“串并”,警方发现这背后存在一个团伙,随后出击抓获大部分成员。
但在审讯时,落网人员均称自己是主犯,这就引起了警方的怀疑。随着调查深入,民警走访江西、湖南等烟花爆竹产地,又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后,确定主犯是未到案的龚某。可惜此时他已“人间蒸发”,不管民警如何寻找并劝说其家人,始终未有进展。
在逃主犯于去年年底落网
2020年1月,龚某被列入公安部网上逃犯。直至去年年底,抓捕工作才有新突破。港航公安分局获悉了龚某的藏身之处,后在义乌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其抓获。
销毁非法的烟花爆竹
“受高额回报的诱惑,这几年不法分子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的案件有所增多,给港口的安全生产及船舶海上运输带来巨大隐患。”港航公安相关负责人说,烟花爆竹是《危险货物品名表》列明的第1类爆炸品,须在特定口岸装运出口。而宁波未有此类口岸。
为了给港口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港航公安通过建立并完善“前端防控—中端严打—末端处置”的战法,严惩相应犯罪,形成“防、惩、治”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销毁涉案的烟花爆竹
借着“公安大脑”建设的契机,港航公安根据从各方获得的数据逐步搭建起一个烟花爆竹危爆车预警数字模型。有了专属数据库,一旦发现可疑的运输车辆入甬,他们便能分级分类预警,并在第一时间联动属地公安进行落地核查。目前,它已帮助港航公安获取案件线索16条,成功查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案件1起。
“有了线索,打击就有方向了。我们与海关等监管部门加强协作,同时进一步加深与检法机关的对接联系,促进执法工作。”港航公安相关负责人说,强强联手效果显著,从2019年以来,他们一共破获27起相关案件,查获113个集装箱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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